关于城阳区殡仪馆2024年殡葬设备及用品灵龛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罚公告

青岛政府采购网 2025-11-12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14000202402000146(第12包)
二、项目名称:城阳区殡仪馆2024年殡葬设备及用品灵龛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青岛鸿鑫泰木业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西果园社区居委会东20米
    当事人2:null
    地址:null
四、基本情况:
    该公司在城阳区殡仪馆2024年殡葬设备及用品灵龛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该公司为灵龛制造商。经现场问询该单位负责人,该公司实际为产品经销商,无厂房、设备,无生产能力,产品委托东阳个体工商户加工生产,与该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的内容不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山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条款,决定对该公司作出采购金额658000元(第十二包)千分之十罚款,罚款金额陆仟伍佰捌拾元整(¥6580.00),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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