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null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和军队粮油供应中心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和军队粮油供应中心
地址:市北区四流南路64号
当事人2:null
地址:null
四、基本情况:
经查,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和军队粮油供应中心2024年存在“超过5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厅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鲁财法〔2023〕6号)、《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青财采〔2023〕13号),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其他补充事宜:
null
关于青岛市粮油质量检测和军队粮油供应中心的行政处罚公告
青岛政府采购网
2025-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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