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00000202502000176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特警反恐及警务技能综合训练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岛思普润水处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延河路155号厂房全幢
被投诉人:山东天惠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0号1号楼8层803室、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相关供应商:山东汇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大魏工业园16号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对投诉事项予以受理。投诉事项:中标人投标文件评审商务打分错误、技术打分存在严重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机关决定:(一)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二)本项目废标,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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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特警反恐及警务技能综合训练基地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的投诉处理公告
青岛政府采购网
2025-0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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