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00000202402002201第1包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学科发展设备采购项目(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白兰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号明湖广场3号楼1708
被投诉人: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人民路4号;济南市槐荫区西进时代中心C座2004
相关供应商:山东宇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308国道228号1号楼网点701-1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对投诉事项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山东宇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数据与制造商公示的数据相差较大,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结果。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山东宇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虚构内容,含有大型企业产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山东白兰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关于青岛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学科发展设备采购项目(六)的投诉处理公告
青岛政府采购网
2025-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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