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14000202402000310
二、项目名称: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白香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号明湖广场3号楼1708
被投诉人:1、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2、山东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1、青岛市城阳区德阳路197号;2、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2号楼16楼
相关供应商:青岛金泰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东荆村0759号蓝天阳光能智慧产业园114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214000202402000310)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11月28日,本机关经审核投诉材料后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涉及两项:1.中标供应商青岛金泰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违规使用了大型企业产品,如云赛智联等;2.中标供应商青岛金泰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制造商数据与该企业实际数据相差较大,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结果。本机关经过调查事实、评标报告、质疑书、质疑答复材料、招标文件、专家论证意见、函询件、调查回复资料等证据佐证,发现投诉商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驳回投诉
函询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null
关于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公告
青岛政府采购网
2024-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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