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03000202402000064
二、项目名称:市北区2024年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岛瑞丰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大沙路14号
被投诉人:青岛招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和体育局(采购人)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明霞路37号(采购人);山东-青岛-市北-台湛路-35-2号楼网点丙(代理机构)
相关供应商:山东鲁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工业区;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对投诉事项予以受理。投诉事项:(一)“中标人山东鲁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多个‘刀具消毒柜’产品违反关于生产消毒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及不满足招标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1.2条款要求,涉嫌提供不合格产品虚假应标,谋取中标”;(二)“中标人山东鲁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投多个‘商用食品清洗机’产品违反国家关于生产消毒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及不满足招标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1.2条款要求,涉嫌提供不合格产品虚假应标,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null
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以下决定: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市北区2024年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公告
青岛政府采购网
2024-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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