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FCG2022014306
二、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荧光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青岛山大齐鲁医院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758号
当事人2: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
四、基本情况:
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部分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设置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限期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一)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上述情形限期改正,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关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荧光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理公告
青岛政府采购网
2023-03-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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