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ZFCG2021000594
二、项目名称: 2021年体育器材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青岛硕骞程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书院路82号
被投诉人:青岛辰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北区南昌路正商红枫谷5-2-501
相关供应商:山东宝德龙健身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阳光大街与新乐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不认可未中标原因;中标人公示文件投标产品多项规格要求表述为“配套”不符合招标要求;中标人投标的橄榄球不符合招标要求;拟中标人以虚假商标及进口商品冒充非进口商品骗取中标;拟中标人投标文件产品产地都模糊表述。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
1、投诉事项1、2、3、5无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投诉事项4成立。山东宝德龙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青岛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