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安排,高新区财政金融部多措并举打出政府采购“组合拳”,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制度体系,不断优化采购工作流程
一是印发《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规范预采购及公文流转审批流程。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做好采购相关业务审批及信息发布公开等日常工作。今年以来,共组织11个预算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编制,累计完成155个项目预采购审批、20项公文流转审核和10项政策要求审核,在全面落实采购相关制度要求的前提下,着力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审核流程,不断推动我区政府采购活动提速增效。
二是先后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抽取4个单位共5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抽取3个单位共3个项目进行财政评价,通过单位自评和财政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压实责任主体,充分发挥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文件要求,指导全区预算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通过落实采购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2023年前三季度,高新区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6365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90万元,占比约93%。
三、强化采购监管,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
今年以来,高新区先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以不正当理由排斥或限制公平竞争行为等专项检查7次,对查出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提出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期限,逐项整改销号。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指导全区预算单位加强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结合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情况,对政府采购异常行为下发关注函,建立台账归集采购人失信行为,定期报送市财政局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