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省内率先实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

青岛政府采购网 2020-05-07 00:00:00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青岛市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青财采〔2020〕10号),在省内率先实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

一是明确四项基本原则。对照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财政部透明度评估有关要求,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制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学习国内先进城市做法,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规范采购能力。

二是牢固树立三个理念。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在营商环境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执行全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建立市、区两级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多渠道发声,多角度解读,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是制定六大目标任务。将六大目标任务细化为12条工作举措,全力推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要求落地落细,排查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完善政府采购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双百评估”,提升采购人能力,推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全力打造法治化、市场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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