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各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办法》(青财采〔2020〕14号)规定,现对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失信行为通报如下:
李某、王某、张某等11位专家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论证中,未发表有依据的意见,属于一般失信行为。
市财政局于2021年11月3日、11月4日分批对上述专家进行了监管约谈,并依据《青岛市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对上述评审专家进行相应处理。
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高度重视执业诚信,认真履行专家职责,恪守评审纪律,提供依据充分、公平公正的专家意见。
特此通报。
青岛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