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采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采购公告
即墨市省级高新区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即墨市省级高新区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即公采2017037
2.项目名称:即墨市省级高新区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第一包:交通信号灯,第二包:电子警察及中心设备。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87 万元。其中:第一包 61.1万元,第二包 125.9 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够合法生产或销售并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2 第一包:提供信号灯、信号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及制造商质保承诺函原件,提供公安部出具的交通信号灯系统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第二包:提供摄像机、补光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及制造商质保承诺函原件,提供公安部出具的电子警察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3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5.5供应商可以选择 2 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 1 个包。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发布。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7年 5 月 8 日起至2017年 5 月 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即墨市宝龙广场A座2123室;
7.3方式: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7年 5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起至 9 时 00 分止。
8.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7年 5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9.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鹤山路835号
联 系 人:李祥银
电 话:0532-66583312
10.2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即墨市宝龙广场A座2123室
电子信箱:sdzfbid@163.com
邮政编码:266200
联系 人:刘超
电 话:0532-88511988
传 真:0532-88511988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7972401421000099
10.3投诉举报
电 话:0532-85053111;
通信地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2017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