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南区委区政府部署,市南区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着力点,落实落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纵深推进“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增设“指挥棒”,政府采购纳入营商环境考核。制定下发《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考核指标的通知》,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区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和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摘星夺旗”考核,将全区采购单位纳入考核范围,以《青岛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2.0版)《青岛市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为依据,在全区范围内提高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每月开展督导检查,抓牢考核“指挥棒”,压紧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调动全区进一步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构建“政策链”,精准发力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围绕“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比率达到85%”总目标,构建从项目发布到落地的闭环政策链条,精准发力留好“专享蛋糕”。项目发布前,明确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述金额的项目调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评审过程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价格扣除提升至10%—20%。项目启动后,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30%,服务类项目不低于10%。打造“一盘棋”,多方联动凝聚扶持企业合力。紧密结合“清廉市南”建设相关部署,配合区纪委监委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班,举办“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专题座谈会”,针对重点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监管。会同发改、人社、城建、审计等多个职能部门,举办“公共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培训会”,参与制定《市南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操作建议》,为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探索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由“派餐式”向“点餐式”转变,主动对接了解采购单位需求,上门“送政策”;举办系列专项培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促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相关信息
根据市南区委区政府部署,市南区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着力点,落实落细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纵深推进“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增设“指挥棒”,政府采购纳入营商环境考核。制定下发《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考核指标的通知》,将政府采购工作纳入区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和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摘星夺旗”考核,将全区采购单位纳入考核范围,以《青岛市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2.0版)《青岛市2023年集中采购目录》为依据,在全区范围内提高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每月开展督导检查,抓牢考核“指挥棒”,压紧压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调动全区进一步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构建“政策链”,精准发力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围绕“政府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比率达到85%”总目标,构建从项目发布到落地的闭环政策链条,精准发力留好“专享蛋糕”。项目发布前,明确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上述金额的项目调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评审过程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价格扣除提升至10%—20%。项目启动后,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预付款原则上不低于30%,服务类项目不低于10%。打造“一盘棋”,多方联动凝聚扶持企业合力。紧密结合“清廉市南”建设相关部署,配合区纪委监委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班,举办“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专题座谈会”,针对重点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监管。会同发改、人社、城建、审计等多个职能部门,举办“公共投资项目规范管理培训会”,参与制定《市南区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操作建议》,为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探索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由“派餐式”向“点餐式”转变,主动对接了解采购单位需求,上门“送政策”;举办系列专项培训,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促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相关信息